一、农民合作社章程与农民合作社法?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没有“农民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须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否则无效。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有区别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的功能不一样。一般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区分不同专业合作的,比如说果园种植合作社,养殖合作社等等,每个合作社专业性强。而农民合作社只是农民之间的合作,可以有养鱼种地养殖的各种人一起合作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路在哪?
泻药
合作社要解决的问题是农业产业化,以前每家几亩地,自己种自己的,你家种玉米他家种高粱,太零散了。
合作社要解决产业化的问题,几百亩地几千亩地种一样的东西,质量一样,能降低成本,能提高产量,能深加工。
合作社要解决特色化问题,原来种玉米,合作社种水果玉米,提高了产值。
合作社要解决风险问题,天气风险买保险,价格风险买保险。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经过土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逐步组织引导农民通过发展互助组、初级社等形式,把农民组织起来,迅速解放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力。之后,以生产、供销、信用为主的“三大合作社”在农村普遍建立起来。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提前完成,进入人民公社时期,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道路也经历了20多年的曲折探索。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开展生产经营合作的意愿不断增强,合作实践不断丰富。为满足农民群众合作起来的需求,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实施,自此我国农民合作社走上了依法发展的快车道。
截至2020年11月,全国农民合作社达到224.1万家,坚持以农民为主体,辐射带动近一半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加强社际联合,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收益,组建联合社1.3万余家,社均带动12个单体合作社,经营收入是单体合作社近4倍。贫困地区共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72万家,吸纳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发展乡村产业。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本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需要五户以上,相同种植养殖的农户,自愿自发组成。属于股份制企业。
六、农民合作社怎样注销?
1. 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或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清算组全体成员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清算组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2.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分支机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4.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6.以上需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清算组成员签署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七、农民合作社怎么注销?
1、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清算组刊登公告的报纸或其复印件(依法免除公告义务的不提交)。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清算组织成员和负责人产生的文件及名单。
9、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准予注销通知书(有分支机构的须提交)。
八、农民合作社贷款政策?
1、合作社需要到工商行政的部门进行核准登记,然后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的营业执照。
2、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自有的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
4、定时会向农村信用社报送相关的材料。
5、自愿接受信贷监督与结算监督。
6、在申请的银行开设存款账户。
7、没有不良的欠款记录。
8、包括申请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农民合作社免税吗?
部分项目免税 部分不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本通知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企业所得税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 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能给农民带来哪些好处?
你好,首先很好高兴看到你提问的问题,并为你解答。
随着时代变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户生产的产品不是为了自食自用,而是为了在市场的营销。国家高度重视发挥农民朋友专业合作社在促进农民曾收、发展农业生产和经济的作用,2018年国家对合作社补贴政策,这就产生了千家万户与千变万化的市场之间的衔接问题,即便是国外经营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靠自己的能力,要搞好产品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也是有困难的,于是自然就产生了联合成立的合作社的要求,这些成员自愿组成自我服务的合作社,与公司是有本质的区别,虽然公司也能对农民朋友提供服务,但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市场一旦发生变化,公司首先得是保护自身的利益而和合作社是成员自己组织,通过自我联合,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兴办合作社,来创品牌建基地,搞加工,促销售,可以充分发挥家庭承包经营潜力,又可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使农户真正带来好处,简单的说就是通过农民之间的互助的合作,获得“1+1>2”的效果,这是农民积极参加和发展合作社的根本原因。合作,就是由于同样的需求,一群人聚集在一起,共同去做一件事情,提高农民朋友的市场竞争力和谈判地位,实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以更好的产品获得更好的效益,享受更广泛更优秀的技术服务,便于农民朋友更直接有效享受国家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扶持政策。
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的解答,以上回答有所帮助请点赞,谢谢!!!